大新小学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1、为使校本培训逐渐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按照中心校的要求,规定每学年每位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将学时数分解到每个培训项目上,根据出勤率、考核成绩等实际情况评定最终成绩。
2、加强校本培训的过程管理,有专人负责管理教师参训的考勤、记录、考核、总结等,促进学习和研究的良性互动。
3、建立健全校本培训教师个人档案,内容涵盖学校集体培训、学科培训、情况记录、个人反思、自学笔记、有关材料、听课记录、优秀教案、参与课题研究情况、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4、建立健全校本培训考核制度。学期末校本培训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各学科每月整理一份教学反思、一份教学案例。每少一次扣2分。
(2)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学期上一次公开课(同上一节课),纳入过程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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