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岗位目标责任制总结
2007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检察工作全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积极争取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专项教育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二十字”方针的要求,自觉把履行检察职能同改革开放和
构建和谐社会有机结合起来,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各项检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建“平安黄山”,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履行检察职能,创建“平安黄山”的首要任务。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44件7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3件71人,不批捕1件1人;决定逮捕7件7人(含自侦4件4人及本院公诉部门提请的3件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2件141人(其中自侦部门6件7人),上年结转9件17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72件146人,依法不起诉4人,有罪判决率100%。有力地维护了我区的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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