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检察院工作小结
今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牢固树立贫困院也能争先进,小院也有大作为的工作决心,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注重服务大局,切实保障民生,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为营造xx良好的法制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履行检察职责的的第一要务,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积极强化措施,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全力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平公正。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受理审查逮捕案38件63人,批准逮捕35件59人,不捕3件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61件109人,审查后提起公诉46件90人,不诉1件2人,退回公安机关处理2件3人,报市院起诉3件4人。依法严厉惩治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犯罪。如,一个由谭某等6名人员组成的湖南籍跨境飞车抢夺团伙,流窜作案于我县等湘赣10余个县市,作案20余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我院及时组织业务骨干对该犯罪团伙引导取证、快审快诉,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4件6人实行不捕不诉。认真做好与新刑诉法的对接工作,与县法院就建议程序案件的出庭制定了《简易程序案件出庭细则》,提出了今年10月份简易程序案件出庭率达到50%,年底达到100%。
(二)依法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共办理立案监督6件11人,其中监督立案3件6人,监督撤案3件5人。追捕犯罪嫌疑人9人,追诉19人,纠正漏诉后法院做出有罪判决19人。一是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进一步贯彻落实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法律监督实施意见》,对全县10个基层派出所建立了巡查监督等5个机制,并到派出所就《实施意见》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二是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符合抗诉条件的案子及时抗诉,对违法审判行为及时纠正,今年共提起抗诉2件4人,提请抗诉1件1人,发出纠正审判违法意见书1份。三是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纠正,5月份还在琴亭镇、坊楼镇、湖上乡挂牌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室,以加强对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情况的专项监督,建立了监外执行罪犯基本信息电子台账,监所检察部门和公诉部门利用该电子台账成功监督了一起缓刑案件,如李某故意伤害案,我院通过台账发现其犯罪故意伤害罪时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应撤销缓刑,将原罪与故意伤害罪所判刑罚合并执行。共审查减刑案件7人,发现3人减刑不当;审查假释案件2人,发现1人假释不当;审查暂予监外执行1人,发现为不当行为,并发现15人监外执行人员脱管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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