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报告
太康县人民法院院长王登喜
我叫王登喜,男,41岁,现任太康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撰写201*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通知》要求,本人对一年来工作中尽职尽责及廉洁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首先做好了以下工作:
1、理清思路、尽职尽责干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中院的指导帮助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促进各项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组工作的重中之重,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并特别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年度岗位目标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重点考核,重点检查,重点监督,实行了一案一卡、一人一档的监督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市中院制定的“十条禁令”,并印制了太康县人民法院“四项工作纪律”和“十条禁令”卡片,发到每一位干警,有效抑制了干警违规违纪的发生。一年来,按照市中院确立的“五院方略”,从“强学习、强教育、强管理、强监督、强素质”五个方面强化队伍管理,制定了《太康县人民法院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和《太康县人民法院干警绩效考核办法》,努力构建一套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司法公正保障机制,按照“抓基础、抓关键、抓保证,实现队伍建设五转变”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对重点问题和案件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6次,召开有关的庭室负责人会议和全体干警会12次,组织检查8次,并于11月底分别组织专门人员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并进行了讲评,将考评结果作为干警当年晋职晋级评先的依据,在组织和程序上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和监督实施。
2、按照省、市、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精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依据县纪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年初专门制定并与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和责任范围,对责任目标进行了公开和量化,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并辅之以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建立起一道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不必为的纪律作风防线;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过去遗留的涉法信访案件全部得到圆满解决,没有发生新的上访案件,确保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3、以开展活动为载体,注重教育,加强班子建设,带好队伍。认真坚持中心组学习及自学制度,并就如何在法院工作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如何把“三个至上”思想落实到实处,党组一班人进行了讨论。结合市委部署的“解放思想、开放开明”主题教育活动和市委政法委开展的“队伍建设年”教育活动,紧密联系我院实际,相继开展了“素质教育年”、“作风建设年”、“形象提升年”活动。每次活动分别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查自纠,要求每位干警撰写不少于3000字以上的心得笔记,制定整改措施,大事讲原则、讲党性,小事讲风格、将谅解、讲奉献,切实把全院干警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切实加强干警遵纪守法、为民服务意思。
二、勤政廉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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