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权强县改革工作总结
抢抓扩权机遇用好扩权政策实现水务工作新跨越
2005年省政府批准我市为“扩权县”,水务局抢
抓有利时机,加强能力建设,迅速适应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办事规则,提升素质、转变作风,连续两年取得了快速发展和新的突破。
一、扩权强县政策落实到位
省政府2005年扩权政策下发后,省水利厅落实办法中详细明确了扩权项目,涉及我市共计七项17条,在工作中已全部落实。
1、计划直接上报(2条)
①水利基本建设年度投资建议计划,会同发改局上报。
②省财政或中央水利专项项目预算建议计划,由水务局直接上报,并报市局备案。
2、直接上解省级收费(1条)。
3、项目直接申报(3条)
①符合上级政府规划,不需国家省市投资的水利基本项目,自行审批;需国家和省审批的,会同发改局上报省厅,并报市局备案。
②我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指标申请、开工验收等审批事宜,直接报省厅,抄报市局。
③省级以上水利科技项目,直接报省水利厅。
4、证照直接发放和项目审批(涉及3条)
其中。取水许可证、项目建设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支流小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已全部落实由我市直接审批。
5、统计上报(1条)
综合统计及各类专项统计数据由市局上报省并做单列。
6、信息直接获得(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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