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宣传贯彻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工作情况总结
《中小企业促进法》自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局在吉首市人大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深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根据吉首市人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
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对《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宣贯领导小组,把《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落实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并有专门股室将《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能,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对企业《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同时,在企业实行法人代表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二是结合普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法制宣传计划,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具体要求、方法步骤、组织保障措施。使《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落实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落实工作的整体性和连续性。三是对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落实工作督促检查。我们将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对《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定期检查,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半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精心组织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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