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市建设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总结
市生态市建设办公室:
按照今年《生态市建设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要求和部署,**区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的具体指导下,结合我区区情,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一起抓,围绕建设首善之区、构建和谐**的发展要求,全面推进了生态市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中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圆满地完成了年初市政府下达的2006年
各项工作任务。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环保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制度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起步年,也是我区加快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首善之区、构建和谐**的关键一年。《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出台以后,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今年我区《生态市建设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将环境保护工作指标纳入区政府目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局目标考核体系中,并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哈南办发[2006]15号《中共**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6lt;关于落实哈尔滨市2006年生态城建设及环境保护模范城目标的意见%26gt;的通知》。同时,区政府主要领导与相关部门领导签定了2006年环保工作目标责任状,为生态市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与推进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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