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退伍安置和军休工作总结
一、退伍安置工作
我市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从2001年以来一直按照省政府和省军区有关文件要求,采取自谋职业和安置就业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城镇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我市共计接收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429人
,其中回农村安置的350人,符合国家政策需作城镇安置的79人(包括转业士官和残疾军人),除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子女已落实安置22人外,其余57人目前正在申请领取自谋职业补助经费。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广府发[2010]21号)精神,今年我市自谋职业补助标准是:基数为2.4万元,一年军龄补助0.4万元,预计发放自谋职业经济补助217.2万元。待安期间生活补助费标准是每月230元,预计发放20.815万元。为提高就业率,一是开展城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共培训65人,培训率为82%;二是建立起退伍士兵招聘信息栏,公布省内外和市内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多渠道多途径提供就业信息。已为用人单位推荐就业40人。此外,各乡镇已开发使用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276人。
二、军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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