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生态保护处二00五年工作总结
2005年,在局党组的正确指导下,在各处室及各区、县(市)环保局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我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各项任务和目标,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
(一)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
为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维护生态安全,确保可持续发展,共筑和谐社会,我处认真贯彻省局黑环发[2005]13号《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及黑环办[2005]50号《补充通知》的文件精神,联合法规处与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了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总结了方正、依兰县创建发展的“国有民营、国有民建”等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新建3处自然保护区,延寿新城水库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材料已上报省环保局。
(二)生态功能区的建设管理
《哈尔滨市生态功能区管理办法》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129号令下发,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确定了96个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生态功能保护区划界、立标工作。拉林河、阿什河等14个江河源头区制定了恢复治理方案,开展生态恢复建设工作。
会同市林业局及相关部门对民主坝外、双城韩甸-万隆、对青等沙化地进行了调查研究,起草了调研报告,提出了治理意见和措施,已上报市政府。在道外区民主坝外草原实施了围栏封育、植树造林3000亩;双城市韩甸—万隆沙化地治理面积达1500亩;对青盐碱地恢复工作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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