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总结
近半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帮助下,按照省综治委《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试点的通知》(闽综治委[]17号)的文件要求,从加强民政事务管理的工作实际出发,立足岗位,发挥职能,认真实践,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推进发展,促进社会管理和谐进步。
一、大力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基础。
坚持以民为本,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以提高社会救助能力为抓手,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网络建设,发挥民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稳定器”作用。一是加强城乡低保。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了多次调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纳入城乡低保范围。今年全市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323户、5083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3.45%,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25元/月,人均月补差132.49元,年发放低保救助资金773.28万元;全市农村享受低保户7797户、17422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2.98%,现全市低保人均月补差61.67元,年发放低保救助金1291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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