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治查评”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总结
教育是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学生和家长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阳城的重要之举。近年来,我们坚持“规范行为、强化管理、完善制度、纠建并举”的方针,采取“禁、治、查、评”的纠风措施,有效促进了教育行风的根本好转。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发“禁令”,规范办学行为
为推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从源头治理教育不正之风,教育局发出了15条“禁令”:
1、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必须遵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作息时间,一律不得增加早、晚自习。
3、严禁在职教师以家长要求为借口,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星期天、课后在校或租用其它场所组织大规模的有偿补课。
4、严禁在职教师在工作日期间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接受公办学校教师到校进行教学管理和教育教学业务指导等。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利用工作便利,组织、动员、诱导、暗示所任教班级内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为民办补课机构或个人有偿补课介绍、提供生源。
6、严禁在职教师做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或组织本校本班学生有偿补课
7、严禁中小学校为社会力量及个人乱办班、乱补课提供场所,介绍、提供师资。
8、严禁乱订教材、滥订教辅用书,教材教辅一律在省定教材目录范围内征订。义务阶段教材免费,配套教辅不得超出省物价局规定的“一费制”价格限制。市地方教材由市财政负担,不得再向学生收费。
9、严禁学校或教师向学生强制推销或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品从中获利。
10、范文写作严禁学校或教师向学生乱收费,统一为学生订购报纸、试卷、印制各种教辅用题等。
11、严禁以任何名义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禁止招收与各种赞助有直接关系的择校生;严格控制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班容量,班容量超过规定的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
12、严禁拒收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农民工子弟入学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民工子女要与本施教区学生一样对待,不得向其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13、严禁中小学校举办各种实验班、快慢班、重点班、特长班。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进行入学前考试择优录取。
14、严格管理考试成绩。小学毕业考试成绩不得向初中招生机构公开;初中毕业成绩不得向社会公开排名,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义务教育阶段1-9年级学生的所有考试成绩均不得在学校、社会公共场合张榜排名、公示。
15、严格按办学规模招生。严禁中小学随意增减规模规制,不得越轨制办班或越轨制分班,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确保各年龄段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二、抓管理,治理教育乱收费
为了维护学生家长的利益,治理乱教育收费,我们从教育管理角度出发,做到了“六个严格”。
一是严格教育经费管理。全县义务教育经费“校财局管”统一管理。我们成立了“教育经费结算服务中心”。撤销了139所农村中小学原有账户,对全县义务教育经费实行了“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管理模式。具体办法是:“三不变”、范文top100“三集中”、“三统一”(即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收支审批权不改变;集中办理资金结算、集中进行会计核算、集中保管会计档案;统一按国家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办事,保证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统一执行财务收支标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统一进行监督管理,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较好地解决了教育系统财务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地制止了教育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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