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创省级文明单位先进事迹材料
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156人,内设刑事审判一、二庭、民事审判一、二、三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等9个业务部门和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纪检监察室、行政处、技术处、法警支队、机关党委、老干处等9个行政部门。2004年以来,市中级法院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抓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紧扣市委“优化投资环境,主攻民营经济”和“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的重大工作部署,围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两大目标,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班子的凝聚力、队伍的战斗力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司法环境明显改善,办案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群众的满意率明显提升的效果。2003年市中级法院荣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单位,九江市车辆管理先进单位,2004年荣获江西省法院系统司法宣传、执行工作、立案工作、司法行政装备先进单位,荣获九江市涉诉信访工作、纪检监察工作、车辆管理先进单位,荣获九江市委包村工作先进单位。
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持依法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强执行、严管理的工作思路,把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维护大局与保障权益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2004年以来,共受理一审案件395件,审结345件,同比上升28%和23%,受理二审案件1062件,审结974件,同比上升8%和7%。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了我市三个文明建设。
(未完,全文共4347字,当前显示71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