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大药房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印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六部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1*]253号)和武汉市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食药监文[49]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方案》(武食药监文[201*]90号),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现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1、根据省、市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顿的总体要求,公司于****年**月**日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质管部长为组长,各药店负责人为副组长。确保*******大药房有限公司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尽快进入实施。结合公司实际,*****年**月**日研究制定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保障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各部门在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和任务。
2、**********大药房有限公司是******年月**日**日通过gsp,并根据******大药房有限公司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要求,对本店工作进行了自查.在药店对药品购、存、销等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全程跟踪,同时药店对经营全过程的管理都有详细真实的记录,保证药品进货渠道合法,药品质量合格、管理跟踪到位,有效地防止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药品的购进严格按照本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对供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立供货企业档案,加强对供货方药品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核,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的协议;购进进口药品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验收员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合同的质量条款以及的质量标准,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包装及标识严格的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拒收。为规范药品经营业行为,给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和优质的服务,处方药调配经处方审核复核,其它药品销售人员能坚持问病,做到“三问”,即:问病情、问性别、问年龄的“三交代”,即交代服法、交代用量、交代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进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奖药品交与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同时、药店在营业店堂内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并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3、药店在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纳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613号)、在区局的监管下、进一步落实责任,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严格按处方药销售,超剂量的处方严禁销售,做到有方、有票可查。
4、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有效到位,药店对药品购、存、销等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全程跟踪,同时药店对经营全过程的管理都有详细真实的记录,保证药品进货渠道合法,药品质量合格、管理跟踪到位,有效地防止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药店开业以来无经销假劣药品,未出现与药品质量有关的不良反应及客户投诉。
5、药店根据gsp要求,规范药品陈列管理工作,做到按用途分类摆放,同时做好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以及拆零药品专柜存放,并标志明显、清晰。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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