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报告制度(试行)

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报告制度(试行)

附件一:

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报告制度

(试行)

第一条根据《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64号文)和《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1*]187号文)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报告包括数据报表和文字报告,是环境监察报告制度的组成部分。

数据报表应当填报排污申报核定情况的相关汇总数据,数据应由《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生成并输出。

文字报告是对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情况的综合性总结、分析,应当包括对工作的整体描述,主要数据的对比、分析与评价,工作经验、问题与建议等。

第三条排污申报核定数据报表根据环保部门核定的数据进行填报,分为季报和年报。季报填报本季度排污情况的阶段性数据;年报填报全年排污情况的综合性汇总数据。

年报的数据报表和文字报告应同时报送;季报以数据报表为主,必要时可附简要文字说明。

各类数据报表格式及填报说明附后,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补充制定本地工作所需的报表。

第四条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报告应当及时、全面、准确。第五条地方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填报和编制本辖区内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数据报表和文字报告,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定,并按照规定报送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条季报应当在每季度终了后30日内、年报应当在第二年3月1日之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环保总局。


(未完,全文共1917字,当前显示61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