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必须坚持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通过学习胡锦涛、罗干等中央领导和高检院领导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讲话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特别是聆听了市委党校王国平教授讲座之后,使我进一步加深理解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现实意义。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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