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经验汇报材料
创新监督机制
提高监督实效
在全市县(区)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汇报会上的讲话
贯彻监督法,用好监督权是《监督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基本职责。本届常委会正确把握当前形势和人大工作实际,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以追求监督效果为最高目标,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程序,规范监督行为,人大工作朝着“依法、严谨、规范”方向不断迈进。我们的基本做法是:
一、完善制度,规范监督程序
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本章,是实现常委会决策民主化、监督制度化、工作规范化的重要保证,也是推动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加大监督力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从实际出发,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围绕“两个重点”搞好制度建设。一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制度。我们重点研究和对比原有常委会工作制度的适用性和实效性以及需要新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历届制定的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查,委托各工委起草、修正和完善,把原有的25项制度合并为14项,并新制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二是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我们从三个方面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学习制度;二是岗位制度;三是管理办法。通过修改和制定人大及其常委会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大工作运行机制,促进了常委会职能工作的有效发挥,不断提高了人大机关服务水平,保证了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努力实现行事有章可循,审议有据可依,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
二、直面问题,精选监督议题
(未完,全文共2529字,当前显示62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