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在路东村现场会上的讲话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扎实开展“安全大仪”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法治大仪”的创建进程,创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落实基层组织的“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规范村务、财务、公共事务等制度,提高发现、控制、化解和处置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一以贯之的推进“四五”普法进程,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处工作机制,加强村级标准化综治办建设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针对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结合我镇实际,着眼于统一受理、归口管理、分级处理、依法办理、限期办结,切实加强领导,整合各方力量,强化调处服务,注重工作实效,构筑新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综治办的效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为我镇“三个文明”的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镇设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各村(居)委会、行业协会和人数较多的企事业单位设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室(站),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网络,形成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委牵头、司法行政和信访部门为主、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化解和处置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确保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标准化综治办的创建工作要着力于防范,完善“三个三”防控体系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按照‘全面推进’四个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法制”的总体要求,能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在自然条件、社会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大调处机制,推动“平安大仪”创建工作
1、建立机构
各村(居)委会、行业协会以及人数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在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调解室(站),明确民调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民小组组长为调解员兼信息员,形成纵向到底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网络。调解室办公桌椅、条凳沙发、电话以及档案橱柜齐备,各项制度齐全,该上墙的要上墙,该公示的要向村民公示。
2、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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