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事业单位工资体制改革回顾及思考
摘要。我国事业单位工资体制经过多次改革和发展,从职务供给制到国家统一制度工资,从机关单位工资模式分离出来,到事业单位的工资模式。但是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模式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
关键词:事业单位工资改革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1建国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改革历程
(1)从建国至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发展。从建国至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高校事业单位职工的劳动收入主要是国家统一的制度工资,在这段时期我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发展历程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和一次重大改革。
1)职务供给制与工资制共存阶段,这一阶段时问大致为1949年10月至1952年2月。建国初期,我国正处在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国家财政十分困难,当时尚未有统一的分配制度。根据当时的经济条件,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多数实行的是供给制。同时对部分人员实行了工资制。出现了供给制与工资制共存的局面。两种分配制度并存,产生了同工不同酬的矛盾。
2)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等级制度逐步建立阶段,这一阶段时间大致为1952年3月至1955年12月。这一阶段工资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第一,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以“工资分”作为工资的计量单位;第二,建立了新的职员和工人的工资等级制度;第三,建立了新的奖励制度;第四,建立了职工升级制度。工资标准表适用于全国各类事业单位,共划分33级,并按职务一职数级.上下交叉,工资标准以工资分为计量单位.同时实行供给制待遇的工作人员改为工资制,全国事业单位实行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员工工资标准。从此,事业单位建立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结束了历史遗留下来的供给制和工资制并存的局面。
3)职务等级工资制的形成以及逐步完善阶段,这一阶段时间大致为1956年6月至1985年月。1956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当时国家的政治、经济状况.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第一次重大的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分为行政、专业技术、工人三个工资标准采取一职数级,上下交叉的办法。相比以前的工资制度加大了级差,减少了级别。通过这次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职工工资标准。奠定了我国现行工资制度的基础。1956年建立的全国高度统一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实行了30年之久.期间也进行了数次工资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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