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关系的研究
2006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颁布的《2006至201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要求:“坚持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每年投入效益审计的力量占整个审计力量的一半左右”。这标志着我国国家审计从以真实合法审计为主的模式转向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的模式。这种转变不仅符合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发展的趋势,也符合我国当前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求。本文试从现代政治学和经济学理论的角度,对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两者并重的关系提出理论诠释。
一、从政府建设目标看真实合法审计和效益审计并重
政府作为一种政治组织,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组织形式之一,也是推动、控制和影响社会发展的一项主要力量。建设一个规范、高效和廉洁的政府,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现代政治学与经济学界先后提出有限政府理论和有效政府理论,从履行政府职能方面为政府建设提出两项主要目标———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
(一)真实合法审计致力于建设有限政府的目标
在现代西方政治学和经济学理论中,有限政府理论是其基本理论之一。有限政府理论源自于卢梭等人创立的契约说,认为政府与人民之间订立契约,人民将一部分权利让渡给国家公权机关,因此政府得以运作。人民权利是政府形成的核心和基础,政府权力是人民权利的派生物、附属物。然而,如果政府权力扩张不当,则会危及公民的财产权利、人身自由甚至生命权利。因此,政府权力应是有限的、可控的,不能对人民权利形成侵犯。
(未完,全文共2294字,当前显示62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