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昌元新峰中心小学学正风肃纪工作自查报告
荣昌县昌元新峰中心小学关于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自查报告
我校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在县教委、教育纪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共荣昌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荣昌县教育委员会印发的荣教工委[201*]21号文件,结合国“八项规定”、市“八严禁”、“十二不准”政治纪律、县“十条”铁规、教委“六条规定”等相关肃风正纪系列“禁令”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活动要求,突出了“快、细、实”,确保了活动的迅速布置、全面铺开和扎实推进,现将前期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行动快、积极部署。
根据正风肃纪工作要求,一是专门召开了党员会和全校教师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荣教工委[201*]21号文件,国“八项规定”、市“八严禁”、“十二不准”政治纪律、县“十条”铁规、教委“六条规定”等。二是对开展正风肃纪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严格按照活动要求组织好、安排好、落实好,切实把我校工作与正风肃纪活动紧密结合,深入查摆,扎实整改,进一步查找各种不良现象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改进、提升认识。
二是落实细、健全机构。
(一)成立了“荣昌县昌元新峰中心小学‘正风肃纪’领导小组”,实行校长亲自抓,分管干部具体抓,各部门配合的联动机制,层层落实。
(二)分层次、有秩序地展开以下活动:
1、组织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学校干部勤政务实、廉洁从政基本要求》《教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教基本要求》《学校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教职工廉洁从教“十不准”》《十项禁
令》《十项制度》《十条公约》等规章制度以及荣昌县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各种文件、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将《荣昌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基本要求》《学校干部勤政务实、廉洁从政基本要求》《教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教基本要求》《学校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教职工廉洁从教“十不准”》《十项禁令》《十项制度》《十条公约》等规章制度。
2、警示教育。通过学习近年来查处的有偿辅导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从中汲取教训,从而确保法纪意识入脑入心。
3、交流研讨。开展了“两个一”活动。每一名教职工要撰写了一篇学习心得,围绕坚守“正四风”主题开展了一次讨论活动。
三是推进实、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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