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操作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操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和廉洁从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治理产权交易中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资发纪检〔2006〕46,就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做好治理产权交易环节和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提出如下操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筹部署,各负其责,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工作重点
1、治理产权交易中的商业贿赂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范性文件及中远(集团)总公司有关文件的要求,对2005年以来国有产权交易项目执行产权交易制度、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情况进行检查。
2、治理交通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工作。结合公司的实际,以修造船工程、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和废旧物资销售为重点项目,以工程发包、招投标管理、工程造价控制、付(收)款结算为关键环节,强化对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
三、工作组织
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总经理xxx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xxx同志和企划、财务部门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长为成员,各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各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相应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要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主管部门各负其责。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意识强的同志参加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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