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汉中市城市房屋权属监理处
2006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真实、客观、科学地评价全处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根据国家人事部(人核培发[1995]153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市人事局(汉人发[2004]221号)《关于印发(汉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我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汉中市城市房屋权属监理处2006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包括本处干部、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工作作风;能,主要考核业务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从事本职工作必备的基本能力和特殊能力;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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