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践行依法治国
按照省、市院部署,我院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我积极认真参加院里组织学习胡锦涛、罗干、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和高检院、省政法委领导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讲话和中央政法委编写印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通过学习,深刻领会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检察机关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检察院作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
一、认真学法,提高法律素养
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检察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检察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检察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检察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
第一,检察干警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检察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检察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检察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应当看到,一部分干警包括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匮乏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习惯于凭经验办事,有的把学习法律知识与工作对立起来,有的对自己工作领域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还不如当事人懂得多、掌握得全,“以其昏昏,使人昭昭”,难以胜任工作。这里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现在仍然有许多在政法机关工作的人员没有获得法律所要求的相应资格。这表明,我们政法队伍学习法律的任务还很艰巨。因此,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打牢法律基本功,提高政法队伍的法律素养,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本任务。
第二,检察干警必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法制观念是人们尊重并自觉服从法律的思想意识。这是严格执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一个执法者只有发自内心地尊重法律,自觉遵守和服从法律,才能真正做到严格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反之,执法者如果法制观念不强,对法律持一种可有可无甚至轻视的态度,即使法律知识再丰富,也不可能做到严格执法,因为他内心并没有把法律当一回事。经过二十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以往那种公然蔑视法律的现象已经比较少见。但在现实当中,少数政法干警法制观念不强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甚至缺乏对法律最起码的尊重。广大干警一定要充分认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性,努力培养尊重和信仰法律的思想意识,做到不仅学法、懂法,而且要自觉依法办事。需要指出的是,增强法制观念的基本途径仍然是学习法律知识,法律知识学得越多、越扎实、越深入,就越有利于法制观念的养成。
二、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严格执法是法治的基本内涵,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具体要做到以下两个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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