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五条禁令学习心得体会
2007年2月1日,针对一些公安机关和民警中长期存在而从未根治的在枪、酒、车、赌等方面的顽症,公安部颁布实施了“五条禁令”,三年来各级公安领导机关不止一次地进行过治理,然而今年我区已发生了8起10人违反“五条禁令”,影响了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五条禁令”颁布实施以来,各部门都组织了多次的学习和讨论,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民警的违法违纪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携枪饮酒、酒后驾车、在工作时间饮酒和参与赌博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民警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的还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民警身上,但造成的社会政治影响却非常恶劣,严重诋毁了广大公安民警用鲜血乃至生命换来的荣誉,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公安部及时制定并实施“五条禁令”,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有效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公安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公安机关在新世纪新阶段担负起巩固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未完,全文共1788字,当前显示49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