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组减值审计探讨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首次提出了资产组的概念,所谓资产组是指企业可认定的能够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当企业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难以计量时,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要求对于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应当按其所归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这有助于客观、有效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但却给一些上市公司留有操纵利润的空间。鉴于此,资产组减值审计成为注册会计师将面临的一个新问题,本文试从资产组减值的审计程序及审计要点等方面论述如何进行资产组减值审计。
一、资产组减值的步骤及资产组减值的审计目标
减值测试时,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可直接归属于资产组和可以合理分摊至资产组的资产账面价值,通常不应当包括已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但如不考虑该负债金额就无法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除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较高者确定。有关资产组减值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若有与现金流产生有关的总部资产时,应先将总部资产分配于各资产组,编制总部资产价值分配表。对于分配率的计算,有两种方法。
(1)各资产组发挥经济效应和产生现金流处于同一时期时,可采用算术平均的方法。
(2)各项资产使用寿命不一致时,则各资产组发挥经济效应产生现金流处于不同时期,应采用加权方法计算分配率。∑单个资产组账面价值×该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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