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烟草系统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思考
职务犯罪是烟草公司系统肌体上的一个致命的毒瘤,它不但对烟草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干部职工的打击造成摧毁性,而且给国家、企业、烟农带来极大的危害性。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烟草公司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客观需要;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护干部,维护家庭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重要保证。因此,做好烟草公司系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十分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职务犯罪的类型
职务犯罪是一种特殊的、严重的腐败现象,烟草公司系统容易发生的职务犯罪主要有以下十种类型。即: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失职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
二、职务犯罪的原因
从烟草公司系统来说,职务犯罪的原因既有内因,也有外因;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极个别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的工作岗位和手中的权力缺乏正确认识,平时不注意学习,缺乏系统的政策法规教育,缺乏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没有很好的执行管理制度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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