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200*年中国农村经济改革评价
20多年的历史说明,市场化改革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源泉。中国农村发展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同时建立政府支持政策体系。
一、改革背景与目标
1997~2000年四年间,农民收入增速持续下降,农民生产投资和生活消费都受到了明显的影响,整个农村经济似乎已经不再像早年那样充满活力和生机。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在显著扩大。2000年,二者差距为1∶2.79。如果考虑到官方公布的农民收入数据至少有20%的水分(事实上绝大多数的基层干部都认为水分远不止于此),而城市居民还享有农民无法享受到的多种福利,如福利住房、公费医疗、单位发放的实物收入等,那么,差距将会更大。世界银行(1998)在一份报告中认为这部分福利应达到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4左右。如果按照世界银行的估计进行调整,真实的差距有可能达到5∶1。这一差距,按照国际标准衡量是巨大的和少见的。在同一报告中世界银行还指出:“36个国家的数据表明,城乡之间收入比率超过2的极为罕见;在绝大多数国家,农村收入为城市收入的2/3或更多一些。”我国的情况已经远远超过这一标准。
这样的一种态势,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农业和农村,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非常不利。因而农村改革和政策的目标自然而然地就锁定在增加农民收入上,并且要真正建立起一种具有良好特征和效能的农业发展新模式,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当然,把增加农民收入确定为核心政策目标并非2001年的转向,按照会议文告或政策文本理解,过去的几年都是如此。但问题是情况每年都不见好转,无疑会影响人们对政府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能力的信任,这等于在给政府持续增加压力,并在强化着改革的动力,促使甚至迫使政府去解决过去改革中遗留下来的制约农民增收的深层体制问题。
所以,
到了2001年,一些过去改革中遇到的堡垒开始被攻克,某些体制上的胶着状态也开始被打破,比如粮食流通体制、户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都说明这一点。这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自动强制实施机制”(刘易斯,1965)。
二、改革的市场化取向
由于中国农村问题的根源性原因在于外部的不利经济环境,所以宏观层面上改革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宏观政策的调整牵涉到复杂的因素和利益关系,决策者面临着巨大的约束,甚至对成本——收益的计算,就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以至在2001年,宏观政策层面上的变化还只是意向性的,尚处于具体方案探讨和形成阶段。这一年所发生的旨在促进农民增收的体制和政策的变化主要集中在农村经济内部,而检视其主要内容,可以发现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取向显著加强,在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改变了以往“渐而不进”甚至发生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倒退的局面。2001年是中国农村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道路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
(一)产品市场:攻克市场经济中的计划“孤岛”
1.粮改。放开销区。1998年,在粮价持续低迷,国内粮食企业亏损严重,收购资金被大量挪用的情况下,我国实行了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粮改,这个方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自身逻辑性,对保护农民的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运行中也遇到了一些难题,远远超过了设计政策时的预想。面对粮改中出现的问题,我国政府就一直在调整完善原来的粮改方案。到了2001年,原来的制度微调终于引发实质性的改革,其基本内容就是在销区放开取消农民的粮食定购任务、放开市场、放开粮价、放开经营。当年年初国务院决定浙江率先进行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到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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