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保险的实效性探讨
一、个人账户改革前后对照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行纵向基金积累制度。这种制度既有现收现付的横向互济的再分配功能,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现收现付制度无力面对我国人口日益老龄化的问题。但在个人账户的运行实践中,由于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使得积累机制的作用有限,严重阻碍了个人账户积累作用的发挥。因此,对个人账户进行制度性创新,改进个人账户的使用效率,提高个人账户支付将来风险的能力,都是值得我们深深探讨的命题。
(一)个人账户改革前的情况
自镇江市医保改革的95年以来,年龄段划分上,从当初的以45岁和退休为界划入不同个人账户比例到2002年起以35岁、45岁和退休为界;在划入比例上,从1995年按年龄段划入缴费基数5%、7%、5%的账户资金,经过1998、1999、2002年三次调整为按年龄段3%、4%、5%、6%划入账户;在账户资金来源上,从原来仅有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入到在此基础上的公务员、劳模险种的补充划入;在账户支付上,从原来完全用于目录类费用到可用结余资金支付乙类药品的先付部分,从仅用于医疗消费扩展到可自愿用积累多的账户资金购买住院补助保险等等。
2008年改革前,镇江医保个人账户的情况是,个人缴费(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另外从单位缴费中划入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每个人的账户如何记账,主要是划出几个年龄段,分别确定不同的记账比例,年龄段越高,记入比例越高,退休人员虽没有个人缴费,但记账比例最高。具体是在职35岁以下划入缴费基数的3%,35岁~45岁划入4%,45岁以上划入5%,退休划入6%。
(二)个人账户改革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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