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反腐败工作计划范文指导
为了贯彻落实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会议精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推进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年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开展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责任分工
按照行政分工,将我局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分解如下:
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由预算科负责,孙国才副局长具体抓。
2.完善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在市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负责,赵凯副局长具体抓。
3.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及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由政府采购办负责,孙国强副局长具体抓。
4.规范党政机关经营性资产的管理由统计评价科负责,李建才副局长具体抓。
5.进一步加强规范津补贴检查由综合科负责,郭明礼处长具体抓。
6.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由预算外处负责,张伟民处长具体抓。
各主管领导和负责科室要抓好分管的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细化预算部门编制
部门预算编制是预算执行的基础,也是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部门预算编制质量的提高对于强化预算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有着重要的作用。今年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手段,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细化部门预算。
一要严格审批程序。对部门预算编制实行严格规范的“二上二下”编审程序,对部门预算编制项目反复商榷,认真审核,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布置、审核和批复部门预算。
二要认真审查基础资料。一是加强对单位工资台账财供人员的审查。根据我市清理财供人员小组提供的被清理人员名单,逐一对各单位工资台账进行核对,对已清理人员坚决剔除,杜绝“吃空饷”现象的发生,防止单位虚报冒领财政资金;二是以工资制度改革和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单位财供人员家底,清除工资台账中调出死亡人员,理顺已转退人员工资关系,切实做到“该供给的一分不少,不该供给的一分不给”;三是对单位提供的政策依据认真研究,严格审查,确保部门预算人员和专项的编制正确合理,依据充分,确保基本支出、重点支出和市委市政府承诺的实事得以落实。
三要合理提高公用经费标准。为了进一步保证单位正常运转,消除单位截留、挪用专款现象,确保专款专用及专项资金的效益,将继续提高公务费标准,四大班子经费拨款公务费供给标准从3000元/人年提高到3500元/人年,公检法司部门经费拨款公务费供给标准从2000元/人年提高到2500元/人年,其他全供单位经费拨款公务费供给标准从1500元/人年提高到2000元/人年。
四要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今年,在考虑财力可能和部门需求的情况下,对需列入部门预算项目确保明细到单位明细到项目,严格实行专款专用。
五要逐步完善县区预算审查制度。一是加大对县区预算审核力度。三月初,我们将对县区年初预算进行审核,确保县区可用财力全部列入年初预算,在县区财力打满打足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人员工资、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和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确保市委、市政府承诺的实事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县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机制。为了维护预算严肃性,确保预算安排重点支出落到实处,我们将分别在6月、9月和12月份对县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尽量减少县区预算的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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