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等级标准.
湖北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等级标准
评估指标a—b—c一等(1.0)等级标准(权重)二等(0.8)三等(0.6)四等(0.4)评估要求注释学校坚持以邓小平关于教育要“三个面向”的指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把德育al—b一c1办学思想(15分)放在首位,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形成明确的办学思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规律,以学生发展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个学生的需要,注重因材施教,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发展,着力使各类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生动活泼主动富有个性地发展。指导思想明确,重视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思想比较端正,措施比较具体,有一定的成效。l、b1三项c级指标的评价,应结合起来检查。
2、可查看学校的发展规划,学校和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学校的贯彻“纠片”、“减负”、“推进素质教育”等精神而制订的单项规定文件;检查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了解社会和学生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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