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宣传资料的学习心得
近日,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了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关于投资者保护宣传资料,通过学习郭树清主席的讲话,结合当前我国经济的整体研究分析和判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经济正面临一个重要的转型期。通过对资料的学习我总结了几点领会的内容。
议题一。如何把“投资者保护”理念贯穿于经纪业务特别是适当性管理的全过程。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规范投资者和证券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制度,已为当前世
界主要资本市场所普遍采纳。究其含义,就是指证券公司在向其客户或潜在客户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时,应当确保其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与特定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知识和经验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等相匹配,不得将高风险产品或服务推荐或销售给低风险承受能力客户而导致客户利益受损。因此,就其本质而言,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一项投资者保护制度。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也是适当性制度的目的,但这只是对证券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最低要求,是底线。相比较而言,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具有更高的商业道德诉求,它不仅强调客户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而且还进一步敦促证券公司要以客户利益为优先,要尽量为客户最佳利益着想,对证券公司的良知、道义和社会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
当前证券公司业务进入转型期,行业整体转型压力非常大,而加强投资者保护又是经纪业务以及证券公司持续发展的关键。在开展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与服务工作上,应当着重注意两方面,一是加强引导,推动统一行业“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标准;二是简化针对投资者的信息发布和披露,力争简洁明了,帮助投资者了解金融产品的本质并评估风险。
议题二。如何理解并落实“低收入者不宜投资股市”和“在现有条件下推行投资者适当性安排,首先要把没有股市风险承受能力的人劝离出去”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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