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人事计划、人事工作总结及规章制度等。
3.43.4.1
实物档案
公司各项工作中所获得的荣誉奖状、奖杯、奖牌、
及各类奖励证书;
3.4.2
上级领导或有关人士来公司视察工作或进行公务
活动中所赠的题词、字画或礼品等;
3.4.3
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所取得的资质证书等
各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
3.53.5.1
音像档案
主要领导人和行业领导人来公司视察工作或参加
业务活动形成的音像资料;
3.5.23.5.33.5.4
公司领导参加重要活动形成的音像材料;公司组织或参加重要外事活动形成的音像材料;公司召开的工作会议及其他重要专题工作会议形
成的音像材料;
3.5.5
公司重要表彰、庆祝及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音像材
料;
3.5.6
记录公司重大事件、事故、遭受自然灾害的音像材
料;
3.5.7
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来公司讲学及从事
其他重要科研、学术活动形成的音像材料;
3.5.8
反映公司重大工程项目、科研技术、生产建设成就
的音像材料;
3.5.9
反映公司自身基建项目工程基地原貌、改造工程、
竣工验收的音像材料等;
3.5.10不同时期录制的公司情况介绍或汇报,对公司发展
具有特殊意义的音像材料以及其他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工作成果的音像材料。
44.1
归档要求
各部门生产、开发、基建、科研、技术业务、经营
等每项任务完成后,均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交公司综合部归档保存。各部门必须将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各项工作计划和管理工作程序之中,纳入部门和人员职责范围。
4.2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准确,符合文件材
料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符合档案保管要求,不允许有热敏传真纸及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红墨水、纯蓝墨水等字迹。
4.3
文件材料归档前,均应进行系统整理,组成保管单
位,并编写移交清册,交接双方应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移交清册,双方责任人、负责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移交清册各留一份永久备查。对暂时不能归档的重要文件材料,应列出清单交综合部保管。
55.15.1.1
归档时间文书档案
党政工团等各类公文及管理性文件材料,按年度归
档,一般应在次年6月底前完成。
5.1.2
在外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公务活动
结束后及时归档。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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