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红线实施细则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切实践行质量安全红线,不断提高我标段现场质量安全红线管控水平,确保在施工过程安全的情况下为社会提供精品工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针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对主体结构施工质量安全及使用功能有关键性影响的管理缺陷,经项目质量安全部门识别后划出不可触犯的红线,架子队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项目部安质环保部随机抽查或检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铁路gnzq-9标项目经理部,不适用非国家铁路总公司、国家铁路局监管的城际铁路项目部。
第五条。质量安全红线划分,按铁路总公司发[2017]310号《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执行;质量安全红线划分,按照《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2017]310号令)执行。
违反安全质量红线的责任人划分:
(一)红线的直接责任人:违反红线的直接操作人;
(二)红线的间接责任人:与责任相关的操作人员;
(三)红线的直接领导责任者。项目经理、书记和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
第二章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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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铁总建设〔2016〕239号)、《铁路建设项目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铁总建设〔2014〕8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铁总建设〔2017〕328号)、《关于学习贯彻〈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工程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质监督察函〔2018〕1号)、《云桂铁路广西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预防实施细则》、《中铁广州局三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编制出质量安全红线实施细则。
第三章红线问题
一、质量安全红线
结合本标段的工程特点,本标段可能触碰质量安全红线的项点如下: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监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iii、iv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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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8、转包和违法分包。
9、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第四章工作要求
一、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各架子队要认真组织红线管理规定的宣贯检查落实工作。
1、要认真组织参建单位宣传学习本规定,突出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架子队实施细则,明确违反红线管理问题的处理规定,做到参建各方人人知晓并自觉遵守。
2、项目要将红线管理规定纳入合同管理。
3、项目各架子队要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红线的日常过程控制和日常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纠正,抓好全面整改,建立问题库,落实销号管理。
4、项目各架子队要按照“五定、三统一、一查处”的检查制度认真开展红线管理检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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