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制度职责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3、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单位应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考核成绩登记表》,统一记录操作人员的考核情况;
4、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5、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6、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7、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8、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9、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10、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11、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显示后,应保持镇定、不得慌乱,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领班派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保卫人员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3)值班人员和保卫人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联动控制装置调整到自动状态,并立即拨打电话“119”,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4)报警后,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织疏散和自救工作;
(5)消防控制室的领班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领班派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现场保卫人员持通讯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值班人员或保卫人员在现场核实为火警误报时,应及时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4)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及时将系统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事故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并应定期进行演练,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
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的职责、任务
(1)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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