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文号】
发改价格[2003]2279号【发布日期】
2003-12-23【生效日期】
2003-12-23【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改价格[2003]2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贸委(经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工程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
(未完,全文共936字,当前显示26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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