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地环保方案
xx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改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防止饮用水源污染,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我县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清查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隐患为重点,全面排查与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彻底整治影响饮用水质安全的违法排污行为、违法建设项目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资源开发活动,全面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确保饮用水源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二、主要内容
(一)摸清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情况,是否达到水环境保护的要求;检查督促饮用水源地的建设管理情况,是否设立护栏、界桩、标志牌、宣传警示牌等。
(二)重点排查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点)分布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农业面源、生活污染源和流动源的分布以及污染程度;保护区周边新建项目审批管理情况。
(三)彻底清理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排污企业、种养殖活动及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四)坚决关停保护区内未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影响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建设项目。
(五)编制本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和长效管理措施,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制定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31日—4月5日)
成立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摸清辖区内饮用水源分布和构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及水质状况、污染源分布及污染达标排放情况,排出重点排污企业名单;查清农业面源、生活污染源和流动源的分布以及污染程度。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6日—4月16日)
(未完,全文共2409字,当前显示7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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