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培训教材
第一章主要地质灾害
第一节地质灾害的基本概念
1、什么是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地质灾害易发区
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按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地质灾害易发区可以划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和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3、地质灾害危险区
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可以划分为危险性大区、危险性中等区和危险性小区。
4、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可分为危害性大、危害性中等和危害性小三级。
5、地质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明文规定: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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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生的: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因灾死亡10—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
中型:因灾死亡3—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的;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自治区定死亡1—10人。。潜在隐患点:
特大型:受威胁人数>1000人;大型:受威胁人数100—1000人;中型:受威胁人数10—100人;
小型:受威胁人数100万m3;大型10—100万m3;中型1—10万m3;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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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防崩支撑建筑物(见表8.13-18)。
(7)防崩拦截建筑物
当山坡上的岩体风化破碎,崩塌落石规模不大,但可能频繁发生时,则宜从侧面采用拦截建筑物(表8.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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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防崩地加固措施
对于高陡边坡上的危岩,如无条件修筑拦截和遮挡等建筑物,又不便清除时,可采用加固措施(表8.13-20)。
8.13崩塌与落石(collapseandfalling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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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类型适用条件及说明对陡坡上的分散危岩可用钢轨插别加固。钢轨插别的长度、根数,可椐危岩的体积大小、边坡坡度、节理密度、结构面产状等近似计算确定,一般钢轨外露不宜小于危岩厚度的2/3,埋入完整基岩的深度不得小于(0.4—0.5)l,外露部分为(0.5—0.6)l。插别的钢轨必须保持与危岩密贴,钢轨不能扭曲。应将钢轨四周的空隙和危岩的裂缝用水泥砂浆灌注捣实,勾缝封闭。对于危岩四周的裂缝可以采用灌水泥砂浆方法进行加固,用以提高它的稳定性。这种方法常和其它加固措施配合使用。采用上述加固措施整治的工点,其危岩裂缝都应用水泥砂浆灌注并勾缝。钢轨插别灌浆(8)其它防崩措施(见表8.13-21)
表8.13-21其它防崩措施类型躲避地表排水清除危岩落石渡槽
适用条件及说明对于可能发生大型崩塌的地段,即使是修筑坚固的抗崩建筑物也难抵抗强大的崩塌力,故建筑物应设法躲避,对道路工程而言,应设法绕避,可绕到河对岸或内移到山里以隧道通过。修筑排水沟、截住流向潜在崩塌体的雨水和地表水,以保持潜在崩塌体的稳定。对规模较小,便于清除的危岩,应及时清除,并做好坡面加固,防止崩塌落石产生。当山坡高陡,且山坡上的沟槽底坡较陡(35°~55°),两侧山坡上的危岩孤石较多,雨季常有大块岩石沿沟槽向下滚落,经常危及其下的建筑物安全。为了防止落石的危害,常顺自然沟槽修一个混凝土渡槽,渡槽通常宽4m以上,槽底坡30°以上,表面光滑,雨季落石不能在渡槽中停留,排落石效果较好。
二、滑坡
(一)什么是滑坡
(未完,全文共17372字,当前显示14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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