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代会筹备安排
新医大团办[2013]13号
关于做好新疆医科大学第五次学代会筹备
工作的通知
中医学院团委、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会:
现就我校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人选提名、选举及提案工作筹备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选举工作安排
(一)校学生会委员会组成及选举办法
1、校学生会委员会组成。新疆医科大学第十三届学生会委员会由5名常委组成,其中1名主席,4名副主席;常委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常委候选人的产生。通过学院学生会、分团委逐级推荐,校团委、校学生会经审核筛选,确定8名正式候选人。
3、常委候选人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3)学习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秀;
(4)应为学生骨干,具有至少一年校学生会或学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工作经历,重点考虑二、三年级学生。
(5)具备一定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热心从事社会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心。
4、选举办法。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差额选举方式。校学生会委员会常委应选名额5名,学生会委员会常委候选人为8名。
(二)主席选举办法:
1、候选人的产生。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出的5名常委为主席团候选人。
2、选举办法。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候选人票数过半方可当选。
(三)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从我校实际情况出发,学代会筹委会确定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为209名,占我校学生总数的1.3%。代表选举要充分考虑学生干部、研究生、本科生、年级、民族、性别、先进模范等因素。代表名额原则上按照各选举单位的学生人数占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本次学代会代表中党员代表占代表总数的30%左右,女性代表占代表总数的40%左右,少数民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0%左右,学生干部代表占代表总数的60%左右,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代表占代表总数的40%左右。
(四)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出席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我校各族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自
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有为广大青年服务的本领和议事能力;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学习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五)应为各级学生组织骨干,具备一定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热心从事社会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心。
(六)代表须从大一、大二、大三学生中产生,适当考虑学生会干部、班委,男、女,民族等因素。
(五)代表产生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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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