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水保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管理原则、目标
环保工作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坚持“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止水土流失和空气污染,控制施工噪声。
施工过程中,严格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施工和保护并重”的原则,以建设标准化工地为目标,将施工引起的对环境的干扰、破坏降低到最低限度。坚持施工生产和环境保护同步进行,制定环保目标和指标,预防污染,并持续改进,切实提高参建员工环境保护意识,树立良好施工管理形象,促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共同提高,把本标段工程建成“健康生态、绿色环保”的达标工地。
控制目标:
1施工扬尘、有毒有害气体及固体排放控制在国家排放标准以内。2施工污水排放控制在沿线地方各市排放标准以内。3环境敏感地区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达标。4能源、原材料消耗控制在计划以内。5尽量减少对自然地质、植被的破坏。
6土壤、水系不污染,河道不堵塞,水土不流失。7环、水保责任事故为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工程所在地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法规,进一步加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施工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广铁路ngzq-4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遵循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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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有序可控的原则。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工作要在单位行政负责人的领导下,配合党政工团组织,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接受地方、行业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协调,理顺与地方、行业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关系。
第五条环境保护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轨排基地和制梁场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及其所属分部。各分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七条各分部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计划,统一编制下达,环境保护项目资金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保证。
第二章环境保护机构与人员
第八条建立健全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机构,项目部及各分部建立专职的管理部门。安全质量部是环境保护的专业归口部门,是环境保护管理的具体执行者。
第九条作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是施工企业应尽的义务。项目部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要求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环境保护管理领导组,下设安全环保部,项目部配设专职环保工程师,负责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国家、铁道部、南广公司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和要求,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领导组织机构:组长:王若谷
副组长:马文亮刘进友张燕林李卫东
组员:邓英海范京文牛学农宋峰付军王爱书李福强
周秀芳闫亮罗新民赵祥惠李因启师志伟
各分部成立以分部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确保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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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各级环保人员要熟悉专业知识、生产业务知识和一定的技术水平,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第三章环境保护的职责范围
第十一条项目部及各分部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
1、传达贯彻国家、行业、上级颁发、制定的环境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措施和要求,提出贯彻执行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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