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几点思考0722
关于我市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思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中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除了有明确的目标,还要求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当前,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加快推进的阶段,一方面随着农民收入增加以及发展意识的增强,要求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他们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的呼声会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由于我市资源要素的天然禀赋,加上对工业和城市建设要素资源的倾向性,新农村建设也面临着要素资源短缺的制约。这些情况迫切需要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上走出一条新农村建设推进与农村要素资源集约利用相结合的路子。基于此,我市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的概念。我市提出的农民集中居住区,是指根据城乡要素流动的新趋向和城镇空间布局的新变化,以区域为范围,整合区域之间要素,完善公共配套服务,建设园区式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实现农村要素优化组合,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公共产品集中供给,农民住房区块建设,为农民提供优质的居住和生产生活服务,提升农村发展层次,增加农民收入。
一、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农民集中居住区是一个跨区域的概念,它是由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现实情况决定的。90年代初,我市曾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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