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中心内务管理规范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政务中心窗口、办公室物品摆放、环境卫生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单位及工作人员。
2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大厅规范化管理,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维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营造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和工作秩序,树立起政府对外服务窗口的“第一形象”。
3环境卫生规范
3.1大楼内部环境整洁、空气清新、地面清洁无杂物,卫生间无污迹无异味、垃圾清理及时。
3.2政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积极配合保洁人员工作,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乱倒残茶剩饭等。
3.3公共区域由物业公司负责,室内及窗口内部区域由使用单位负责,个人办公区域(包含办公桌椅、电脑设备等)由使用人负责。
3.4打扫时间为每日8:50前,上班时间禁止打扫卫生
3.5政务中心内禁止吸烟,
3.68。40后禁止带入早餐,工作时间禁止外卖及快递进楼配送。
3.7保洁人员、保安人员、大楼全体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对违反本制度、不讲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
4物品摆放规范
4.1办公桌上摆放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等与工作相关的办公设备和笔筒、文件夹等必需物品;
4.1.1电脑显示器摆放桌面正中间,左侧整齐摆放各类文件资料(下班时入柜),右侧依次摆放电话、打印机或扫描仪,笔筒等。物品按个人使用习惯整齐有序的电脑摆放在显示器平行线上;
4.1.3办公桌下方的各种网线、电话线和电脑连接线等要理顺整齐,不杂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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