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
“严以用权”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从严治税的客观需要。如果说“修身”侧重于个人主观世界的改造、“律己”侧重于个人具体行为的养成,那么“严以用权”则是税务干部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集中体现;是践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根本保证;是履行国家法定职责,提升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税收执法的关键要务。税务干部“严以用权”,必须要秉公用权、勤政务实、依规慎行。
一、深刻理解“严以用权”的意义,给权力运行划红线布雷区
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从政为官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时指出: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开拓,用权上要谨慎而行,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总书记在《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一文中又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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