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是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申请人根据仲裁协议将已发生的争议正式提交仲裁机构申请裁决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书。
仲裁申请书分为首部正文,尾部(含附项)三部分。
(一)首部。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文书名称,在上部正中写“仲裁申请书”或“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事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纽织的,应写明单位全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在下一项写明委托代理人及其身份事项。
3、被申请人的身份事项,与申请人的各项相同。
如果仲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应依照上述内容分别书写清楚。
(二)正文。是仲裁申请书的主体部分,包括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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