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6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南京苏州等一类地区增至1320元
本报讯(沈综保)江苏省总工会充分履行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成员单位作用,在充分调研、了解企业和职工对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和周边省(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后,于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两次向省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建议。日前,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省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汇报,并采纳了相关建议。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我省从今年6月1日起上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超过15%。
(未完,全文共1029字,当前显示24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