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正式参与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清华大学申请并经教育部同意,2016年起将在浙江省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今天该校正式发布2016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招生总计划数为105人,考生报名通过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时间截至5月28日。
至此,今年参加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8所高水平大学的三位一体招生简章已全部公布,在浙总招生计划数超过1000名。
招生简章明确,清华大学今年在浙江同时进行自主招生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两者可兼报但需重新报名。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即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高校测试成绩为依据的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明确,综合成绩按照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分)+高校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30分)+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60分)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校测试成绩、高考总分、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学生的综合成绩,分专业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生需根据自身文理分科进行专业类申请,医学类限理科学生申请;仅允许理科类和医学类兼报,每个专业类最多允许填报5个专业志愿。
在选拔方面,将经过初评、复试,根据学生报考的专业类及高校测试成绩(含初评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入围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0%。入围三位一体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16年浙江省高考一类科目组考试,并且达到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招生简章明确,清华大学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学习发展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科技发明/文学创作/创意创新成果的情况、文体特长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复试将在浙江省内举行,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系统中通知。
录取安排在6月25日之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
参考阅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根据《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我校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高校测试成绩为依据的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我校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围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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