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溪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
德江县枫香溪镇枫溪初级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
实施方案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一项关系学校发展、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为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实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发展,培养各民族技术人才,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提人才保障,为构建和谐校园,努力实现枫溪中学创建目标,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不断提高学校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水平和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教育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思想,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具体任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学校是培养各族各类技术人才的摇篮,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担当使命,广泛学习社会主义民族观,一如既往地重视和加强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教育、维护民族平等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教育、弘扬民族精神的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各族师生在新时代和社会发展进步中汲取营养,培养爱国情怀、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各部门要按照校党支部的统一要求,确定本部门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扎实有效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学校党支部办公室、工会、团委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职能部门,要不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协调和处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相关问题,加强对各部门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3、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理论研究。
学校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爱国主义和反分裂、反邪教教育,形势政策的学科渗透教育。
4、精心组织实施,开展创建活动。
学校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载体,由党支部、工会、团委、教务处不定期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知识竞赛、主题征文、文艺演出、红歌大赛、体育竞赛等系列校园文化活动,达到陶冶情操、增强团结、凝聚力量、鼓舞人心的目的。
5、完善奖惩制度,增强工作动力。
学校要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奖惩机制,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目标责任制度,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考核、考评内容,对成绩突出、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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