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水利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信阳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信阳市水利局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各管理区防办,南湾水库管理局,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信阳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市水利局研究制定了《信阳市水利局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相关数据、信息报送工作。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信阳市水利局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集中打击水利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根据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信阳市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安委。2012。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各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范围
以水利(建筑)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河道采砂、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与检验、防汛抗旱、水利旅游、水产渔业等为重点,在我市水利系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水利生产经营活动的;
2、违反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停产整顿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的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4、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对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特种设备及重要安全设备无合格证、无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及定期检测检验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安全制度、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缺乏安全防护措施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9、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以及重大危险源排查、监控措施不落实的;
11、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领域的内容1、水利(建筑)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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