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水害防治措施
煤矿水害防治措施
1、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从源头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组织机构,将水害防治工作纳入领导职责。
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未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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