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综治工作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乡、镇、场综治办,县综治委成员各单位,县综治责任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综治工作台帐资料,做好迎接中央、省、市综治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准备工作,现将需要上报的有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乡镇场综治办需报送的材料:
1、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包括半年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半年工作总结未上报的单位要补交。
2、综治责任人年度综治工作述职报告。
3、综治、维稳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鉴定表。
综治、维稳责任人包括单位乡镇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二、县综治委成员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综治委成员单位履行综治工作职责报告。履行综治工作职责报告分为半年和年度各一次,标题为:xxx单位201*年上半年履行综治工作职责报告和xxx单位201*年度履行综治工作职责报告。
2、综治责任人年度综治工作述职报告。标题为。201*
年度综治工作述职报告,需注明述职报告人单位、姓名、职务以及报告时间。
3、综治、维稳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鉴定表。综治、维稳责任人包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三、其他综治责任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包括半年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半年工作总结未上报的单位要补交。
2、综治责任人年度综治工作述职报告。标题为。201*年度综治工作述职报告,需注明述职报告人单位、姓名、职务以及报告时间。
3、综治、维稳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鉴定表。综治、维稳责任人包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四、其他事项:
1、请各乡镇、各单位综治办按照有关要求,对照考评细则(近日下发),认真完善综治工作台帐资料。以上需报送的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上报县综治委(201*年11月25日前),一份留存备查。
2、报送的有关材料需落款单位名称的要加盖单位公章。
3、上报材料的纸张请统一使用16k,便于装订成册。
附1、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名称;
附2、综治、维稳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鉴定表。
泰和县综治办
201*年11月1日
附1:
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名称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委农工部、县水利局、县人保局、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县农业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局、县林业局、县人口和计生委、县卫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电信局、县城乡建设局、县工信委、县安监局、县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总工会、县文明办、县粮食局、县房管局、县城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人民保险公司、县人民银行、县邮政局、县人寿保险公司。
附2:
综治、维稳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鉴定表
姓名单位职务签名:201*年月自我鉴定上级综治委意见盖章年月日
扩展阅读:关于报送近期政法综治工作重点宣传稿件的通知
关于报送近期政法综治工作重点宣传稿件的通知
【字体:大中小】201*年03月08日
各州市地党委政法委(综治办),省直政法各部门、省监狱管理局党组(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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