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按上班或学校的有关规定,每周在校足天足晚。
2.每个教师必须在早读10分钟前,到办公室签到,下午离校必须在放学之后,否则视为迟到、早退。
3.专业学习及其他的会议、活动,除法定假外,一般不准请假。
4.凡法定假,一律根据上级文件,任何人不准提前、推后或者延长,否则以旷工论处。
5.一般临时性假、病假需自己找人代课(在假条上注明),并经领导批准后,放可离岗。
6.凡上级或学校规定的加班时间,一律按平时工作时间对待,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一律履行请假手续。
7.杜绝口头请假,严禁“先斩后奏”,三天以内校长批示,三天以上回教育局请假。
8.凡有关考勤登记事项,均由教学副校长每周公布。
二、出勤考核办法
1.教师的出勤与工资挂钩。
2.三天内教师每请假一天扣工资30元,并扣出勤考核分0.5分。
教师请假时需自己请人代课,然后写好书面假条,说明课由谁带,共有几节、班级由谁管理,并请代课教师本人签字,然后到校长办公室批假。自己不能解决代课的,由校方出面解决,每天扣60元。
3.教师不经校方批准擅自离校的,以旷工除扣工资60元外,还扣考核分每天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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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师本人不在校,但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由本人联系的带课教师代为请假,必须有书面假条,请假才有效。
5.教师替班主任带班的以两节课的工作量计算,同时以带课节次的形式计入假条。
6.所扣教师工资全部归教导处统一管理,算分和算款由分管校长和教导主任共同参与,接受全体教师监督。
7.发放办法。扣回的工资总额÷代课总节次=代课教师所得金额。
三、会议、活动制度
1.双周为教研活动周,活动内容由教研组根据计划确定。
2.一般教研活动听课评课各计1小时,专业学习计2小时。
3.学习活动时间一般以工作历规定或作息时间为准,统一施集体信号,逾期不到或提前离,开的,计迟到、早退。
4.遵守会议活动纪律,不随便谈笑,不自由出入,不做与会议或活动无关的事。
5.周会专业学习或其他集体活动要求个人都要参加。
6.上级各类会议、活动,要求与校级会议,活动相同。
四、值周制度
1.学校每周安排一名中层领导值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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